馬永波:原告遼寧啟力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訴你(2026)遼0202民初2373號車輛租賃合同糾紛一案,原告訴訟請求為:1.解除原告與你之間的《車輛租賃合同》;2.你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3490.7元及違約金、車輛維修費1930元、律師費5000元、違章費用3400元、強制收車費200元;3.你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。由于本院通過直接送達以及其他送達方式均無法向你送達,現(xiàn)依法通過公告方式向你送達訴狀副本、應訴通知書、舉證通知書以及開庭傳票。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。你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(nèi)。本案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三日(遇法定休假日順延)8時4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審理,逾期本院將缺席審理并依法判決。
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(qū)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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