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鵬
4月9日,《法治日報》記者從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獲悉,日前,青海省政府國有資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、副主任欒風江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由青海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(diào)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(jīng)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海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欒風江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海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欒風江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工委副書記、行委主任、工委書記,海西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、主任等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編輯:霍悅